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电话

分类:教育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发布:1天前 浏览:1
【导语】: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电话公布,如有需要可见正文了解。 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及问题线索反映电话 相关拓展: 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县)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妥善处理好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等,全面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政策解读与宣传。集团化办学学校以及高等院校附属义务教育学校,自治区、兵团直属,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严格遵循所在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书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入学后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严格落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三)坚持规范公平。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清理简化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区(县)要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巩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入学保障和教育关爱。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实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鼓励探索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机制。 (四)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县)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区(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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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