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条件

分类:教育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发布:1天前 浏览:1
【导语】: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本市常住户籍(2026年6月1日前迁入)按照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具体条件可见正文。 乌鲁木齐2026年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26年6月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房户一致。适龄儿童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且户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2.世居搭户。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无房证明。同一户籍和住址6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3.无房租住。需提供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所租住房屋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 住房性质。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国办小学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口中的适龄儿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和房产登记地不一致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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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