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2026年初中入学条件

分类:教育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发布:1天前 浏览:1
【导语】:乌鲁木齐2026年初中入学分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26年6月1日前迁入)的小学毕业生、房户不一致小学毕业生、非本市小学毕业生、保送生,具体条件可见正文。 乌鲁木齐2026年初中入学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26年6月1日前迁入)的小学毕业生,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房户一致。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与户籍一致。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2.世居搭户。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无房证明。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3.无房租住。需提供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认可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 住房性质。非住宅性质公寓楼、商铺、写字楼等处的户口均不作为国办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的依据,其户口中的小学毕业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房户不一致小学毕业生。对于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实际居住等信息安排入学;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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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游客